上學期買了《界限與倫理》(鄧紹光,香港浸神,2006),也在學期間陸續讀完。(見讀「界限與倫理」一文)這學期繼續展讀,原因無他,因為這是本學期基督教倫理學的指定閱讀之一。今天的研討進度是本書的第3-5章,標題分別是「論《聖徒相通》:個體與社群並重的神學」、「教會的神學:對《聖徒相通》的兩點思考」和「《聖徒相通》與《行動與存有》的『中間』與『邊界』」。老實說,我真是對不起學生們,因為這三章的篇幅雖然不長(合計約43頁),但是一如當中所論及的潘霍華早期著作:《聖徒相通》和《行動與存有》,深奧難明。

雖然是深奧難明,不過愚拙人還是有愚拙人的出路。在今天的討論中,我們還是有所突破,特別是關於潘霍華對於個體與社群之間關係的洞見:「在上帝眼中,群體跟個體,是同時存的,也是彼此依恃的。」以及我與他者之間的「不即不離」。其實除了這些之外,真正令人頭痛的是哲學史上的四種社群關係,因為我們對這些學派實在是太生疏,不過透過作者的歸納,我倒是也得到一些簡單的整理,列舉如下:

  • 斯多亞學派強調社群內個體的同質化,隱含主張他者與個體只有同質的關係→拒絕他者乃是有異於己
  • 伊壁鳩魯學派以個體為終極單元,而個體間的外在關係,乃是消極地防範彼此侵害→拒絕異於己身的他者
  • 亞里斯多德和德國觀念論和唯心主義強調個體依附於群體,或是個體消融於群體之中→「大我」而非「我們」


作者也點出潘霍華關注存有論上的人性的開放與封閉,也提到「開放是一種『我』能與『你』建立關係的條件,…封閉是一種使得『我』仍然是『我』的條件」(p.39)我則是延伸地說,人性中的「開放」與「封閉」之間的關係,正如同基督神人二性的「四不」一樣,因為我們經常表達出的若不是「開放式的封閉」,就是「封閉式的開放」。前者似乎把自我消融於開放中,後者則是限定地向同質者開放,而這正是墮落之後的人性表現。此外,我也嘗試地將潘霍華的洞見,和創世紀第三章中,墮落之後亞當和夏娃之間的關係:戀慕與管轄,相互關連。雖然這只是個猜測,但是我想或許可以在潘霍華的《創造與墮落》當中循見些許蛛絲馬跡吧!

遺憾的是,今天未能多些討論「基督以教會—群體的方式存在(Christ existing as Church-Community)」,我認為這是另一個經典議題。或許我得自己再加把勁,用功拜讀《聖徒相通》和《行動與存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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