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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發表於校園雜誌2017年9-10月號)

1.《九十五條論綱》重點是什麼?

俗稱《九十五條論綱》的文件,是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路德於威登堡城堡教堂門口張貼,原名為《有關大赦之效能的辯論》。此論綱主要目的是批判中世紀牧靈關顧焦點錯置,亦即過度關注善工補贖與豁免暫罰之大赦,而忽略悔罪聖禮(the sacrament of penance)之核心,乃是悔改與赦罪應許。這不僅針對當時教廷授權美茵茲大主教阿爾布雷特(Archbishop Albrecht)於教區推廣補贖券之亂象,同時也涉及薩克森選侯隔天即將於威登堡所舉辦之聖物大赦1

路德指明誤用大赦之危害正是令人不再敬畏上帝。接著他強調指出教會唯一的寶藏是「彰顯上帝榮耀和恩典的至聖福音」,並抨擊補贖券為「捕獲人之財物的漁網」。路德呼籲教會勇敢拒絕假平安的宣揚者,而要重視真正傳講十字架信息的人。

2.路德原意是要辯論而不是要分裂

路德原是希望藉由公開辯論,使教會認真面對當時的困境,然而卻事與願違。雖然教廷善意地回應薩克森選侯(支持路德的德意志貴族)之請求,將審訊地點由羅馬改至奧斯堡,但在審訊前便不斷有小道消息流傳:「路德必須宣布放棄個人立場,否則將會被判為異端。」在審訊結束後,路德尚未回應前,教宗利奧十世便發佈聲明,使得雙方間張力愈深。一五二0年六月,教宗頒佈詔書譴責路德,要求他放棄其立場,同時給予六十天期限,否則將被「絕罰」2。路德同時發表多篇著作,呼籲改革,而這也更加激怒教廷,導致教廷神學家厄克與亞蘭德除了大力宣導詔書,並呼籲焚燬路德著作。同年十二月十日,威登堡部分神學家焚燒等同於教會法典之書籍及厄克等人之著作以為報復,同日路德也公開焚燒詔書,表明無意放棄其立場。隔年元月教宗頒佈詔書正式宣佈絕罰路德。教會至此已無法避免走上分裂之途。

3.路德之稱義神學的再思

重新發現藉信稱義之福音是一般公認路德改革之首要貢獻,然而對於路德稱義神學之理解也往往僅強調宣告為義(forensic justification,或稱為法庭式稱義),而忽略他同時也重視生效成義(effective justification)。在1519年的〈加拉太書講義〉中,他已經表達出其稱義神學的兩個面向。3而1534年的〈關於稱義之論辯〉,他則是將這兩個向度並列呈現4:論題23:「因為我們察覺一個被稱義的人還不是個義人,但是在邁向義的路途中」及論題24:「因此,凡是被稱義的仍舊是罪人,但他被赦罪與憐憫的上帝算為充分與完全的義人」。事實上,對路德而言,使罪人稱義的福音應該被視為「應許」(promise)更勝於「判決」(verdict),因為上帝的話語是具有創造力並且能產生果效的,而這也是連接宣告為義與生效成義的關鍵橋樑。

另一方面,路德的稱義神學不僅表明罪人靠賴基督而得蒙拯救,他更將此用以界定人的本質。在1536年〈關於人的論辯〉中他說:「簡單地總結人的定義,也就是『人是藉信稱義。』」5對路德而言,人做為上帝的創造,其存有基本上就是倚賴,因為人的生命及一切所需都是出於創造主上帝善意慷慨的賜予。換言之,人的存活是唯獨藉著信,也就是倚賴上帝的信實。正如他在〈小問答〉中所說:「我信上帝造我和萬物…這都是出於祂為父為神的良善和憐憫,不是我有什麼功勞或配得的。」6因此,受造人的存有是被稱為義的存有,而作為藉信稱義的存有,也就是受造的存有,正如拜爾(Oswald Bayer)所言:「稱義如同創造;創造如同稱義。」7

4.路德是火爆浪子

認識路德的人都知道他個性固執,脾氣火爆。雖然他對當時歐洲最富盛名的伊拉斯姆尊敬有加,但為了堅持唯獨藉信稱義之福音,他不惜與伊拉斯姆槓上,甚至批評他的《論自由意志》是「如同用金銀製成的花瓶來裝廚餘或糞便一樣,簡直噁心到極點。」

改革運動內部也或多或少因為路德的強烈性格而帶來嚴重分裂,其中最嚴重的分裂則是發生在威登堡陣營與蘇黎世陣營之間,雙方領袖路德與慈運理之間的神學立場與態度已經近乎決裂。1529年黑森親王腓力(Philip of Hesse, 1504-1567)邀請雙方於馬堡見面,史稱馬堡會談(Marburg Colloquy),期望達成神學共識,以此為基礎建立政治及軍事同盟,以對抗皇帝查理五世。雖然慈運理願意為此有所讓步,但路德卻不願意為此有所妥協,終究導致會談破裂。改革運動至此分道揚鑣,基督新教的不同宗派各自成形。

5.路德也養毛小孩

路德曾經養過一隻狗,名字叫托佩爾(Tölpel),意思是呆子。如果從他學生所記錄之《桌邊談》(Table Talk)的內容來看,路德應該很喜歡托佩爾,這名字或許可以暱稱為「小瓜呆」吧!以下所記的兩件事,可以略見一斑。一五三八年五月十八日,由迪特里希(Veit Dietrich)所記:「當路德的小狗恰巧出現在桌邊,張著嘴注視,期望主人給牠一點點食物時,他(路德)說:『但願我能像這隻狗盯著肉的方式禱告!他全神貫注在這片肉。他別無所想、所求或所盼。』」8而在路德被問及關於末後萬有復原,以及天國中是否有狗或其他動物時,他說:「當然是有,因為彼得稱那日是萬有恢復的時刻。正如其他地方清楚地說,祂將要創造新天新地。而祂也會創造有著金黃色皮膚和珍珠色毛髮的新托佩爾。」這似乎也透露他與愛犬之間的深厚情誼。


 
  1. 「大赦」(indulgence),為天主教之翻譯,或譯「補贖券」,基督新教多譯為「贖罪券」。「大赦」在天主教神學中並無贖罪之含意,而是免除因罪過所招致之暫罰(temporal punishment),例如生前的考驗和苦楚,或死後煉獄的煉淨。聖物大赦指信徒可藉由瞻仰教廷所認可之聖物(relics)而獲得大赦。當時的薩克森選侯「智者」腓力十分熱衷於蒐集聖物,甚至親自前往耶路撒冷尋找。據說他所蒐集之聖物累積可減少煉獄受苦之時間長達十萬年。 
  2. 「絕罰」(excommunication)為天主教法典用語,用於在事實上或行為上已背離教會信仰或紀律者。通過公開的宣佈,教會指出這些人已脫離了教會的共融,不能再領受聖體。(引自《從衝突到共融》之中文譯註) 
  3. LW 27:221, 227. 
  4. LW 34:152-153. 
  5. LW 34:139. 
  6. 《協同書》,294-295頁。 
  7. Oswald Bayer, Martin Luther’s Theology: A contemporary Interpretation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2008), 95. 
  8. LW 54: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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