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篇名:Preaching Christ Crucified: Luther and the Revelation of God
作者:David C. Ratke
出處:Dialog, vol. 43, no. 4, winter 2004

全文共分為四部分:引言、上帝:隱藏的與啟示的(God: Hidden and Revealed)、十架神學(Theology of the Cross)和針對宣講之啟示的判準(Criteria of Revelation for Preaching)。在引言中,作者認為啟示教義乃是位居一切系統性教義之首,接著他指出宣講者的責任乃是「傳講那位隱藏但如今顯明在十架的上帝」。 

在「上帝:隱藏的與啟示的」,作者首先指出人認識上帝,並非將上帝視為被操弄的客體(manipulated object),而是際遇的主體(encountered subject)。前者的「認識」,乃是將對象視為「它(it)」,後者則是「你(Thou)」,並且「承認這對象對我是同時隱匿與顯明的」,而這正是路德神學的主要信息。接著作者引用路德著作,分別說明「隱匿的神」和「啟示的神」,以及兩者之間的分別。其中,作者特別釐清普遍對於路德將上帝與上帝的道並列之目的的誤解:即其目的不在於強調允許人及於(access)上帝的道而非上帝,而是要勸人「專注於上帝道成肉身,並且仍舊承認上帝的威嚴是不可測的(impenetrable)與不可及的(inaccessible)」。此外,作者也強調我們所信的上帝乃是可知也不可知,啟示也隱藏的(knowable yet unknowable, revealed yet concealed),並且指出這種看似矛盾的狀況,對於我們在世界中的經驗也同樣真實。

在「十架神學」中,作者首先指出榮耀神學乃是越過「所是(what-is)」去看「所欲(what-wants-to-be)」,然後假設「所欲」就是「所是」。而採取榮耀神學的人,所信的是基於自身期望所思考而得的上帝(a God of their own wishful thinking)。接著作者指出並說明路德在十架神學中的兩個思想主題:1.在上帝不要被發現之處,無法尋見上帝;2.上帝乃是在對立處的表面之下工作。接著作者指出我們必須透過十架來「看待與衡量我們的存在與救恩」,因為「上帝引導我們朝向上帝所願意的真實,而非我們所願意的真實。」

在「針對宣講之啟示的判準」中,作者首先強調十架乃是一切神學與宣講的中心,其次他認為應當將「上帝的他性(the otherness of God)」置於接近十架準繩的地位,亦即強調十架之愛是他者的(other)與際遇的(encountered)。此外,十架事件「不僅是顯明過去,同時也闡明未來」,不僅帶領我們思考過往的意義,同時也帶領我們思索通往未來的方向,這也正是宣講的目的。最後,作者提出其結論:「宣講者的任務就是邀請會眾生活在十架之下,這樣的生活不僅是唯獨仰望上帝的生活,也是在生命之隱匿事中與上帝際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信義宗小學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