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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被擄於巴比倫》[1]簡介

 

本篇著作發表於一五二0年十月,不僅與《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和《基督徒的自由》並稱為「改革大憲章」,同時也被公認為當中最激進的著作。伊拉斯姆(Erasmus of Rotterdam, 1466-1536)閱讀之後,更斷言:「分裂難以挽回。」本篇著作主要針對中世紀教會的聖禮觀:七項聖禮[2]及唯有神職人員才可施行,予以反駁。在啟始部分,路德便直言「我必須否認有七個聖禮,並暫且來說只承認有三個聖禮,即洗禮、告解禮和聖餐禮」,[3]並以絕大部分的篇幅集中討論這三項聖禮。

首先,路德本於聖經所載,直言聖餐禮之核心為基督所賜之赦罪應許,[4]並且只能靠信心領受,[5]同時也加上外在記號,使人對應許「能更忠實地保持,也更深刻地領受它的訓誨」。[6]同樣地,路德表明聖洗禮的首要之事就是上帝的應許,亦即「信而受洗,必然得救」(可十六16)。[7]並且他強調基督設立洗禮「為的是培養信心」[8]同時也指明洗禮雖是由人實施,但卻是上帝親自的行動,因此「要把那施洗的人看為上帝的工具,藉這工具,坐在天上的上帝親手把你浸在水中,而且用祂僕人的口,在地上用人的聲音,應許赦免你的罪。[9]論到告解禮,路德依據聖經強調「對應許的信心」於告解禮中的重要,[10]並痛斥當時諸多補贖規定所造成之轄制。關於另外四項,路德同樣是本於聖經,指明這四項不包含赦罪應許,甚或不具備外在記號,因此反對這些做為聖禮。最後,路德主張將聖禮限定於「有記號的應許」,指明教會只有兩個聖禮:洗禮和聖餐,同時他更進一步表明這兩項聖禮已涵蓋整個人生,亦即「洗禮是屬於人生的開始,和人生全部的過程;聖餐是屬於人生的終結和死」。[11]因此,由這兩項聖禮所涵蓋的人生不僅是為應許所形塑(forming by the promise)的人生,同時也是「以信為始,以信為終」(羅一17,新漢語譯本)。

 

[1] 現行中譯有兩個版本,分別收錄於《路德選集》(上)(新編修版,香港:基督教文藝,2017),263-358頁,及《路德文集》(卷一)(香港:路德會文字部,2003),369-473頁。

[2] 即聖洗禮、聖餐禮、告解禮、堅振禮、婚姻禮、授聖職禮和臨終膏油禮等七項。

[3] 《路德選集》(上),268頁。

[4] 《路德選集》(上),284頁。

[5] 《路德選集》(上),284頁。

[6] 《路德選集》(上),288頁。

[7] 《路德選集》(上),301頁。

[8] 《路德選集》(上),304頁。

[9] 《路德選集》(上),305頁。

[10] 《路德選集》(上),323頁。

[11] 《路德選集》(上),3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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