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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08/2016)是被按立授予牧職四週年。 過去這一年中對牧職身份與內涵學習與反省,大致上環繞著兩個主題:信徒皆祭司與藉禮儀牧養。
隨著有多次機會前往不同團體分享「信徒皆祭司」的主題,以及重拾「路德神學導論」授課,都促使自己再度思考「教牧職分乃是信徒祭司職份的一種特定形式,並且是上帝透過信徒群體而授予職分」。正如路德在〈論牧職〉中強調信徒祭司職分乃是以聖道職事為首先及基礎,因此教牧職分更是應當專注於聖道職事:既是藉著聖道服事與塑造信徒群體,同時也受信徒群體以聖道檢視。前者是一項持續中的課題,而後者則是個仍待加強的課題。
至於藉禮儀牧養部分,誠如我在僵硬派禮儀中的自省:「 我很難脫離"reproduce the expressions and ideas of original text"的影響,亦即一種過份保守的忠於禮儀文本,而未能充分的融入(甚至是享受)禮儀展演的角色。」目前仍然還是需要持續改善,也盼望在未來的禮儀實踐中,能更深刻地呈現牧養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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