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義宗教會的傳統,牧師是minister verbi divini,即「上帝話語的僕人」。(愛若‧霍維寧,《牧師?》,頁1)
原本以為柯牧師開始參與教學之後,從此我就可以擺脫系統神學的重擔。然而,世事難料,今年畢業班的道碩同學是出乎意外地一路從二年級的路德神學導論、崇拜學,到三年級系統神學都得面對我,甚至還有人選修了路德大小問答。而輔碩和學士的畢業班同學,我們則是沒有課堂的交集。儘管如此,我還是從我最喜愛的路德問答中,預備了給畢業生的內容。
路德在1528年的《詩篇序文》中,說:「對人來說,沒有什麼工作比說話更有力、更高貴的了,特別是因為人和其他動物最大的分別就是說話,這要比形狀或其他活動更甚。」而教牧職分也和說話離不了關係,正如霍維寧所說:「按照信義宗教會的傳統,牧師是…『上帝話語的僕人』。」在小問答的十誡中,至少有三條誡命的解釋是和說話直接相關,也就是第二誡、第三誡和第八誡,容我大膽地說,這三條誡命也是和各位未來的教牧事奉有著緊密的關係。
第二誡「你不可妄稱你主上帝的名。」這是什麼意思?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指著祂的名咒詛、起誓、行邪術、說謊、欺騙,但要在一切患難中求告祂的名、禱告、頌讚和感謝。
路德在大問答中指出第二誡是關於「我們的口舌對上帝有正確的關係」,而最基本也是最要緊的呈現就是禱告,尤其是「在一切患難中求告祂的名」。對牧職而言,我相信「患難」並不侷限於我們自身,也包含所服事的弟兄姊妹、堂會,總會,普世大公教會,以及我們所身處的世界。學院週三禱告會中,我們也一直在學習與操練禱告,盼望各位承擔牧職事奉之後,仍然持續按第二誡的教導合宜地使用口舌,使之對上帝有正確的關係。
第三誡「你當守安息日為聖日。」這是什麼意思?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輕看祂的道和傳道的事,但要尊之為聖,甘心樂意,敬聽學習。
各位所即將承擔的教牧事奉,信義宗稱之為「聖道職事」(the ministry of the Word)。各位在學院中所接受的裝備訓練,也是緊密地與此關連。相信各位不會輕看上帝的聖道和聖道職事。然而,路德也提醒我們要「尊之為聖,甘心樂意,敬聽學習」。在牧職事奉中,持續不斷地學習上帝的話語,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太多的事工或事務盤據我們的時間和注意力。並不是這些事工或事務不重要,但是我們是否願意持續學習上帝的話語,一生作上帝話語的學生,為要以上帝的話語來供應餵養上帝所託付的羊群呢?容許我這樣說:「你們不可停止學習,如同那些停止慣了的人。」
第八誡「你不可做假見證陷害人。」這是什麼意思?我們應當敬畏、親愛上帝,因此就不說謊污衊他人、出賣他人、毀謗他人、或損害他人的名譽,但要維護他、表揚他,以最仁愛的方式解釋一切的事。
在各位未來的事奉中,想必無法避免的是你必須和一些觀點、想法、作法與你不同,甚至是對立的人同工,他/她可能是主任牧師、其他的教牧同工、長老、執事、行政同工或者任何弟兄姊妹,你可能得花上不少時間和他們溝通、討論、甚至是爭吵、衝突,可能是你的想法、作法被否決、推翻,當然也可能是你的想法、作法被接納。無論如何,我們都勢必要面對看法差異、產生衝突,甚至對立的事實。這和第八誡有何關係呢?我認為路德所做解釋的後半段:「但要維護他、表揚他,以最仁愛的方式解釋一切的事」,值得我們格外注意。我們會不會為了堅持自己的看法、維護自己的想法,就將不同或是對立的看法貶為一文不值呢?我們願不願意去欣賞甚至是挖掘不同或是對立意見中的優點呢?我們願不願意「以最仁愛的方式解釋一切的事」,即使這是一個反對我、激怒我的看法或意見呢?或者我們未必是當事人,但面對同工彼此之間的張力或衝突,我們是會讓裂痕擴大加深,還是嘗試調解修補呢?我認為這是路德對第八誡的解釋「以最仁愛的方式解釋一切的事」對我們十分重要的提醒。
最後,我必須說這三條誡命,將會如影隨形地伴隨著我們的服事,既是嚴肅地申明我們所承擔職份的重要性,同時也是毫不留情地指出我們的不足與軟弱。但是呼召你,將這職分託付於你的上主,不僅是將回應履行職分的能力賜給你;在基督裡,祂也賜下赦罪的應許,為要使你得著更新;並且聖靈也以無法表達的呻吟為你祈禱。願上主引領各位的腳步,並以恩慈待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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